重庆给失独家庭的一次性补贴是3万元,其中精神慰藉1万元,生活补贴2万元。同时,对于60岁以上失去独生子的夫妇,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。
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,帮助失独家庭在49岁以下有再生育愿望并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实现再生育。服务对象必须自愿满足以下四个条件:
1.符合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3岁以上死亡或失去独生子女2年以上未自然怀孕,目前无存活子女;
2.女性年龄在29岁以上,49岁以下,具备生育条件;
3.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;
4.符合应用促排卵药物适应症,无禁忌症。
Tips:
如果通过试管婴儿再生育的话,一胎儿将获得20000元的补贴。如果试管婴儿不成功,检查和治疗总额的80%将得到报销(总金额不超过30000/周期,超出部分费用将自行承担)。每对夫妇采用试管婴儿技术的周期不超过3个,超出的周期费用将自行承担。其他地方政策补贴需咨询重庆市地方政府部门。

